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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认证公司介绍
立讯检测实验室通过众多国内外机构授权,如:中国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(CNAS)17025授权,编号为:L4595,美国UL,FCC,TIMCO,ITS(天祥集团)德国TUV、EMCC,phoenix(菲尼克斯CE0700),DERKA(德凯),日本VCCI,挪威NEMKO,等机构授权,可直接进行小家电,IT类,AV类,通讯类,灯具,玩具等进行测试,并可直接颁发证书。 我们的服务范围:
欧洲:(GS、CB、CE、EMC,Safety,R&TTE,IP防尘防水等级,ERP(Eup), E/e-mark)俄罗斯(GOST-R),un38.3
美洲:(FCC,FCC ID,加州CEC,ETL,UL,加拿大(IC))
澳洲:(SAA、C-TICK、A-TICK、RCM,LCP,LM79,LM80,ISTMT,TM-21)等多国出口认证.
亚洲:韩国(KCC)、日本(PSE、MIC、TELEC、VCCI)、中国(CCC,CQC)等
非洲:尼日利亚SONCAP-PC-COC-SC、肯尼亚PVOC/COC、坦桑尼亚PVOC/COC
中东:沙特阿拉伯SASO-COC、伊拉克BV/SGS-COC、科威特TER/TIR
2014年欧盟版布了一系列**指令,其中与LED行业关系**密切的两个指令分别是LVD指令2014/35/EU和EMC指令2014/30/EU。2014代表着版布年限,中间的数字代表着序号,EU是欧盟(European Union)的英文缩写(以前是欧共体European Communities,缩写的单词所以是EC)。 LVD新指令2014/35/EU将于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。各成员国必须在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立法程序。换言之,基于旧低电压指令的VOC(符合性声明)2016年4月20日后将不被接受。
更新的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/30/EU ,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。旧有的EMC指令2004/108/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。
当这些指令更新的时候,对产品的设计要求有什么影响呢?相信这个是我们比较关注的问题。此外,当这两条指令更新以后,我们产品测试的标准有没有变化?指令和标准之间有什么区别和关联?实际上这也是我们**容易搞混淆的地方。
下面我试着作一些解释,如果有不正确的地方,望诸位帮忙指正:
举个例子来说:这是一款台灯做的CE-LVD证书,The LVD Directive 2014/35/EU 代表着**的低电压指令;接下来是EN 60598-2-4:1997 / EN60598-1:2008+A11:2009 / EN62493:2010 / EN62471:2008 / EN62031:2008+A1:2013 / EN61347-2-13:2006 / EN61347-1:2008+A1:2011+A2:2013 共七个标准。
每个标准后缀的年限是对应的该标准所版布的时间。这时有些人就会迷惑了,为什么后缀的年限相差这么多,有2013年的,还有1997年的,但是LVD指令又是2014年?
因为标准的更新与指令的更新不是同步的:我们所选择的检测标准又称为协调标准,是对产品检测的时候,需要用这些标准来进行测试.所以同一个指令,但针对不同的产品时,就要采用不同的标准.灯具有灯具的标准,电源有电源的标准,家电有家电的标准.但是指令都是同一个。
无论是指令的更新还是标准的更新,都会有一个过渡期。这次LVD指令在2014年更新,但是要到2016年才将之前的指令废除。
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。它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,凡是贴有"CE"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,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,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。
企业在产品出口欧盟做过CE认证以后有哪些优势呢?
1.欧盟的法律、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,而且内容十分复杂,因此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、 省力,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;
2.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,可以**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;
3.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;
4.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,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,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;
5.一旦遭到欧盟国家的处罚,认证机构将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,因此降低了企业的风险。
很多刚开始做认证的企业对CE认证、3C认证这些认证不是很清楚,区别到底在哪里?
(1)性质相同
CE认证与我国产品认证3C认证都是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;
(2)意义相同
我国正在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(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)遵循国际认证通行准则,认证制度的建立和运作、认证/检测/监察机构的运作和认证实施规则程序皆遵循ISO/IEC有关国际指南和标准。欧盟新方法指令已成为欧洲共同体消除贸易技术壁垒所采取的**、**的方法,它可以使共同体一方面完成极其复杂的技术协调立法工作,另一方面推动欧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,这不仅为提高欧洲地区的工业竞争能力提供了基本条件,而且还为商品的自由流通提供了必要条件,大大加快了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进程,促进了欧洲共同体的经济发展。此外,新方法指令的产生还促进了欧洲共同体内部贸易的扩大,降低了产品成本,强化了欧洲共同体内部的竞争,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,推动了欧洲共同体标准化水平的提高。
(3)指定机构的任命方式相同
CE认证与我国产品认证3C认证都是国家(欧盟为各成员国)当局指定;
(4)负责监督的机构相同
CE认证与我国产品认证3C认证都是由国家指定的监督机构对取得证书的产品进行市场监督;认证的监督机构不能是执行认证的指定机构;监督的内容都涉及认证标志的使用以及产品的一致性。
(5)工厂检查采用认证标准不同
CE采用ISO9000(EN19000)族体系标准进行工厂检查,我国的3C认证是根据我国自己的认证特点,以ISO9000族标准为主要依据,制定了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》,工厂审查的内容是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为主。
(6)检测依据的标准不同
同一种产品执行的标准不同,3C认证依据的国家标准是国家强制执行的,而CE认证依据的欧洲标准属于非强制性的,它们应保留自愿性标准的地位,但国家主管当局必须同时承认,对按照协调标准(或暂时按照成员国国家标准)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指令所规定的"基本要求"(这表明制造商可以选择不按协调标准生产,但在此种情况下,制造商必须证明其产品符合指令的"基本要求")。
(7)适用范围不同
CE认证没有产品目录,范围只以电压范围来限定,而3C认证的适用范围主要以功率来限定,而且有详细的产品目录。